书香家庭事迹材料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事迹材料吧,事迹材料是指对本单位具有突出事迹的集体和个人整理出的文字宣传材料。拟事迹材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书香家庭事迹材料,欢迎大家分享。
书香家庭事迹材料1书——能让我们获得知识,能让我们懂的做人的道理。更能让我们的精神得以升华,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绚丽多彩、更加强大。
我有一个上小学四年级的女儿,长得乖巧可人,学习也很优秀。学习上取得的好成绩,和她平时爱看书是分不开的。
女儿从小就喜欢文字。因为她爸爸是一名司机,整天出差,有时也带我和孩子去。在宽阔的马路上各种广告牌、路标上的文字,都是女儿的学习内容。在家也一样,碰到不认识的字,他都会问。慢慢的,女儿认得的字比同龄孩子多很多。在她两岁多的时候就会拿本故事书自己看,故事里的字虽然不全会,但也能看懂故事内容,看完以后还津津有味地讲给我听。
孩子上学以后,除了学习,大部分时间就爱看书。我和家里人都和支持她,给他定了各种书籍,从开始的《儿童文学》、《实用文摘》,到现在买的《木偶的森林》、《鼹鼠的月亮河》、《海伦·凯勒》及《绿野仙踪》、《本草纲目》等等。这些书不但让孩子获得很多的知识,同时也教会了她很多做人的道理。许多家长认为有些课外书表面上看好像对学习帮助不大,所以控制孩子看书的范围。我却不这么认为,我曾经对我的孩子说过:“哪怕是一则小笑话,都有它的寓意,看书不能只看 ……此处隐藏5638个字……一起阅读和相互讨论心得体会,现在我俩已经双双成了各自岗位的骨干。
通过读书,我和妻子共同成长,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闻、丰富了学识、陶冶了情操。同时也让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充满了快乐,有了好多意外的收获。现在我俩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独挡一面,将所学的法律知识活学活用。社会在发展,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才能在平时的执法办案中做到于法有据。得益于平时我俩的一起钻研,现在我俩的法律知识也在不断更新和充实,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也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我在20xx年被评为“工作先进个人“,20xx年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 “优秀案件主办人”和县局“优秀民警”,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县局“优秀民警”。我本人参加了20xx年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学习的时间只能靠从休息和吃饭的时间中挤出来。当时我的儿子刚刚一周岁,妻子深知司法考试的难度之大,主动承担了照顾孩子和家庭的重任,让我在学习上没有后顾之忧,最终考取了418分高分,刷新了桓台县公安局民警的司考新纪录,并在同年通过了公安部组织的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感谢我的妻子,正是共同的读书爱好使她对我的学习更加支持,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20xx年,我的妻子顺利的通过了仲裁员资格考试,正式成为了一名人民仲裁员。因为读书,因为学习,我和妻子共同的进步,共同的成长,年年被评为业务骨干和标兵,也使我们的家庭更加和睦,这都是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和意外收获。
读书,不单纯是为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更不是因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应了那句老话“耕读传家远,诗书继世长”。为了响应构建“书香家庭”这一号召,我们家庭一定会将读书进行到底!